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推动解决“超生即辞退”等问题 十年来督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2万余件-ag真人官方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先藕洁)今天上午,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说,十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4000余件,累计推动、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2万余件,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现实中,老百姓会遇到个别法规、规章、文件同宪法相关规定不符合,和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对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备案审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内容。许安标表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十年来,备案审查工作已取得显著成就。
不断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进一步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以立法法修改为契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又制定了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工作机构,制定了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和衔接联动机制若干规定,从2017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推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制度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稳步推进“有件必备”。十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了各类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61件,其中行政法规365件、监察法规1件、司法解释630件、地方性法规12897件;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报送备案,有368件。同时,也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将同级的“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
逐步落实“有备必审”。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依职权主动开展审查研究。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要法律的贯彻实施,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批量解决问题。
努力实现“有错必纠”。对于发现存在违宪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比如推动废止收容教育制度、推动解决“超生即辞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夫妻共同债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着力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全国人大常委会目前已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备案审查工作走向信息化、智能化,同时加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理论研究、培训交流、制度宣传,不断扩大备案审查制度的影响力。